守合同重信用企业
“守合同重信用”公示活动是政府对企业信用的一种综合评价活动。“守合同重信用”公示企业可获得包括工商局、税务局、发改委、经贸委、科技厅以及财政、社保、银行、海关等17个政府部门共50余项优惠政策的扶持。
一、申报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条件:1、开业已满三个会计年度;2、有符合本行业和本企业特点的信用管理机构、人员和信用管理制度;3、企业信用管理档案资料齐全;4、企业无失信违法行为和受处罚记录;5、无经营性亏损,经济效益较好;6、具有有关企业信用评级中介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。并根据不同等级的信用指标系数申报相应的省、市、县三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。对有资质规定的行业企业,申报时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。二、申报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应提交的材料:1、申请书;2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3、企业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签署给申报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;4、有关企业信用评级中介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证书;5、本企业上年度的《资产负债表》和《损益表》;6、企业所具有的行业资质等级证书;7、企业信用(合同)管理机构和专职信用(合同)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复印件;8、申报上一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,需提交已经认定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复印件;9、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企业信用的证明材料。